法官经常出没色情场所 强奸女子被判有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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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02:37 时代商报 | |||||||||
“想求我高抬贵手,那得我要什么给什么。”还没等求情女子明白怎么回事,这位法官却下手了。于是,这名女子以强奸罪将法官告上法庭,朝阳凌源市人民法院将这名法官判了5年刑期,后朝阳中级人民法院又将其改判为3年,理由是这名女子曾是位小姐,和法官肖某有过多次肉体交易。近日,记者来到朝阳对这起案件进行了采访。 辉煌过去:肖某曾是好法官
55岁的肖某出生在辽宁省西部一个贫困家庭,从小学到高中,学习成绩一直很好。高中毕业后进了一家企业当了一名工人,自强上进的他很快入了党并取得了大学文凭,不久还爬到了厂长的位置。1995年,他调到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法院当上了一名法官,此时他工作更加努力,成了院中数得着的群众口碑很好的一位法官,3年后,院里又将他提拔为纪检干部。 突然蜕变:经常出没色情场所 刚当上纪检干部的肖某有些飘了,面对不断的吃请他来者不拒。1999年3月,肖某在一家名为“一品红”的洗浴中心遇上当小姐的范某,从此便多次来此进行色情上的交易,而且有事没事范某还到外面陪肖某吃饭,此时的肖某,不仅公开出没一些色情场所,而且在和朋友一起吃饭时,跟前总少不了女人作陪。院里领导对肖某的变化也感很突然,但为什么没有制止和对其进行教育呢?负责办此案的工作人员说,当时院里发现他的问题后,也找过他谈过几次,但他都没有承认。 心怀鬼胎:将范某引到家中奸污 2000年秋天,范某的姐夫在双塔法院和别人打一场官司,于是,范某想到了总陪其吃饭又是法院纪检干部的肖某。9月15日,范某给肖某打电话,要求其对姐夫的案子给以照顾,肖某当时说没有空。第二天,肖某给范某打电话,说到家中再谈此事,范某不知是圈套,急匆匆地赶到肖某家中,此时肖某家中只有他一人,且连外衣都没有穿。见范某到来,肖某开口便说:“案子的事好办,但你得配合我。”范某不知道怎么个配合法,肖某又进一步解释说,就是要什么得给什么,当范某还没明白怎么回事时,肖某却对范某下手了…… 法律无情:一审将肖某判刑5年 范保留了证据后将肖某告发了,警方觉得此事重大,立即与检察院共同查办此案,很快这起强奸案就真相大白了。 在法庭上,肖某称,范某为了让其办事,主动和他发生了性关系,并称范干过小姐,他们之间多次发生肉体交易,此次也是如此,而并非强奸。但法庭经审理认为,肖某强奸罪成立,故凌源市人民法院对肖某判处了有期徒刑5年。肖某不服,上诉至朝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考虑了两人以前的事,故改判为3年有期徒刑。主任记者 孙学友 通讯员 李云 郝锁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