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消委消费警示:"消费储值"骗人钱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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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09:24 汉网 | |||||||||
山东众旺经济发展公司利用“消费储值”设下骗局,全国近万人上当,其中包括武汉、荆门、宜昌等地市民。昨日,省消费者委员会发布最新消费警示,帮助市民认清“消费储值”的真面目。 “消费储值”的基本运作模式是:消费者在“消费储值”加盟商家(包括餐饮、娱乐、医药、房产、百货等行业)登记注册,成为持卡消费者,当消费达到一定数额时,便可获
省消委提醒消费者:认清奖励性质,“消费储值”的奖励都注明系“赠与性奖励”,按照有关法律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因此,运营公司随时有理由不再履行赠与(奖励)义务。 消费者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记者金涛 通讯员王体年 胡岳元)(来源:长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