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主露面领回5300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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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10:00 汉网 | |||||||||||
“要不是晨报的帮忙,这5300元很有可能就丢进水里了。”胡洁兰昨日兴奋不已,连声道谢。 胡洁兰说,今年7月17日中午,她在澳门路建设银行ATM机上取出1500元后,忘记取出银行卡就匆匆离开。发现丢卡时已时隔1个多小时,返回原处却没有找到。迅速到银行挂失,发现近6000元的余额只剩下600多元。当日下午,她就到江岸区劳动街派出所报案。 昨日15时,记者在劳动街派出所查到了胡洁兰的报案材料。该所刑侦中队队长高楚国告诉记者,接到报案后,派出所通过银行协助,迅速查出了取钱人王新的开户资料。王新用的是宜昌的身份证,但留下的联系方式是其武汉女友家里的电话。派出所找到王新女友家却无法找到王新本人,正准备进一步追查时,王新就向晨报“投案”了。 同时,记者向建行湖北省分行核查胡洁兰进出账记录。经过银行和派出所的审查证实,胡洁兰确系失主。 “既然王新主动退还这笔钱,就说明他有悔过之意,我也原谅他,希望公安机关能够宽大处理,替他求个情。”找回了钱的胡洁兰非常兴奋。 由于时间关系,王新昨日还未来得及到派出所“投案”。警方将如何处理此案?王新是否能免予刑事处罚?请继续关注本报报道。(记者朱滨 实习生钟燕 谌婷)(来源:武汉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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