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银行为贫困大学生“输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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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10:36 解放日报 | |||||||||
本报讯(通讯员凌源王辛)经济困难大学生无需为求学费用发愁。昨天,市学生贷款管理中心与中、农、建、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上海市分行举行2004年-2006年度上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签约仪式。这标志着本市地方63所全日制普通高校(包括地处上海的2所部队院校)全部按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落实了承办银行,计划贷款总人数4.5万人,贷款总金额2.7亿元,并按国家规定设立了风险补偿基金。
今年,中央出台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规定:学生贷款在校期间由财政贴息100%,毕业后自付全部利息及本金;延长还贷时间,贷款学生毕业后1-2年开始还贷。 市教委与市财政局等单位紧密协作,通过招标和竞争性谈判落实新政策: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将承担华东政法学院等20所地方院校的助学贷款业务;中国农业银行上海市分行承担上海外贸学院等24所高校的助学贷款业务;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继续为上海大学等10所院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为上海电机高等专科学校等9所高校承办国家助学贷款,并为到外地高校就读的家庭贫困上海学生提供生源地贷款业务。另外,9所地处上海的部委高校的国家助学贷款业务已确定由中国银行上海市分行承担。 今年本市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新政策还取得一项重大突破:35所民办及行业办高职院校全部落实由财政补贴的贴息资金和风险补偿资金,使民办高校贫困生享受与公办高校学生一样的助学贷款待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