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新交规遇到新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14:37 扬子晚报

  本报讯记者昨从交管部门了解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因为相关法规的不配套,交管部门在处理交通事故时经常会碰到一些争议,其中争议最多的就是第三者强制责任险问题。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但在实际
日立为中国全力以赴 免试入学读在职研究生
新浪搜索不一样的联盟 男科妇科疾病不用愁!
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往往以5月1日新交规实施为分水岭,凡是在5月1日以前办的保险,保险公司不遵循新交规的规定,在保险范围内赔偿,而是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进行赔偿。交警举了个例子,老王开车撞死了一个横穿马路的行人,按照新交规的赔偿责任,老王要赔偿该死者20万元。让老王庆幸的是,他买了保险,最高可以赔偿20万元,正好抵了这笔钱。但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却指出,老王是在5月1日以前办的保险,按照当时的交规规定,保险公司只能按责赔偿,老王在事故中负次要责任,保险公司最多赔40%%即8万元。最后,老王只好自己又掏了12万元。据相关人士透露,保险公司曾提出,5月1日前办的保险可以通过多缴点钱转为第三者强制责任险,但这种做法一直未能付诸实施。如何彻底消除这种分歧,还得等新的《保险法》出台后才能有明确的说法。

  交管部门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谁负责的问题上,机动车要承担的只是赔偿责任,而不是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仍按照双方过错的比例进行认定,承担责任。(徐丹)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2004雅典奥运盘点
中超联赛重燃战火
演员傅彪患病住院
新丝路模特大赛
央行加息在即?
我要买房有问必答
近期降价车型一览
游戏天堂2新增服务器
话题:成吉思汗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