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12分后半月内仍未参加学习考试驾驶证将被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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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15:24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通讯员杨国平)驾驶证不用一年一验了,有些司机以为自己违章被罚的分儿交管部门也不掌握了。 昨天交管部门澄清说,司机记分满12分后,在15日以内仍未参加学习、考试的,其驾驶证将被停止使用。交管部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达到12分的,不得继续驾驶机动车,须持《居民身份证》到规定的任一地点参加学习和考试。
机动车驾驶人记分达到12分后,在15日以内仍未参加学习、考试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该局网站(www.bjjtgl.gov.cn)公告其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 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本周期内累积记分不予清除,并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机动车驾驶人被处罚后,超过3个月不缴纳罚款或者两次逾期(超过15天)不缴纳罚款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一次记12分。交管部门表示,机动车驾驶人可以登录网站(www.bjjtgl.gov.cn)查询记分情况,输入驾驶人的姓名和驾档编号即可。机动车驾驶人也可以通过行政处罚决定书上记载的分值进行累加,来获知自己的记分情况。 去商场和进出城最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