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钥匙扣引出3万元违约纠纷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0:20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本来打算定做一批精美钥匙扣在组织的商业活动中使用,不料这批货因延期交货和付款引出近3万元的合同索赔纠纷。今天上午9时20分,朝阳法院公开审理此案。据原告北京千年红经贸公司诉称,2003年8月4日,该公司和恒通华泰汽车销售公司签订了制作合同,由千年红公司为恒通公司制作软胶面钥匙扣3万个以及1万个金属扣。随后该公司按约定期限将钥匙扣交付恒通公司,但恒通公司一直未按约定期限给清货款。按双方约定如不能按期支付货款,每延迟一日应支付总货款的千分之一,由于恒通公司延期给付货款65天,因此原告
但恒通公司辩称,由于千年红公司提交的样品存在缺陷,因此造成钥匙扣延期交付时间长达58天之久,因此违约责任实际上应由千年红公司来承担。而且由于这一延期行为,造成了恒通公司不得不推迟组织商业活动,故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 截至记者发稿时,此案仍在审理中。 作者:李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