拾卡取钱18岁收银员被判拘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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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0:20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为贪小便宜,18岁的家世界收银员刘某拿着捡来的银行卡大肆挥霍。今天上午,丰台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当庭宣判刘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并继续追缴其违法所得。8时50分,一脸稚气的刘某被带上法庭,鉴于被告人认罪,证据充分,丰台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此案。 在法庭上,刘某痛哭流涕,对自己为贪小便宜犯下的罪行后悔不已。据她交代,自己
“我一定痛改前非,重新做人,请求法官叔叔对我从轻处理!”刘某在法庭上说,希望法官给她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作者:孙慧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