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 留下证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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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4:32 济南日报 | |||||||||
本报9月16日讯(记者 杨齐虹)今天,读者王先生打来电话,反映了一件令人又可气又可叹的事情。 据王先生介绍,昨晚11时许,二环北路大魏钢材市场附近某公司青年员工石某到马路对面倒垃圾,不幸遭遇车祸。令人气愤的是,肇事车辆发现闯祸后竟掉头逃离现场。但是,这位司机没有想到的是,车辆撞击石某时车牌随之掉落在现场。附近居民听到动静急忙招呼
石某现正在医院接受治疗,天桥交警也已介入事故调查。有关人士表示,如果肇事司机被确认为肇事逃逸,除赔偿伤者损失外,还将面临终生禁驾等处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