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社会新闻 > 正文

乙类非处方药要专店专营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4:44 三秦都市报

  9月15日,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了《陕西省乙类非处方药零售监督管理办法》。昨日,记者从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场处了解到,为了加强对乙类非处方药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乙类非处方药零售药店(点)的经营行为,《办法》规定,今后各专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药店或设置乙类非处方药销售点的百货超市及连锁店,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异址或一证多点经营;要求增加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经营范围的,按新开办普通药品零售企业有关规定办理。

日立为中国全力以赴 免试入学读在职研究生
新浪搜索不一样的联盟 男科妇科疾病不用愁!

  乙类非处方药的销售重点区域在农村和山区

  据了解,乙类非处方药销售的重点区域应为药品零售网点数量不足的农村、山区;人群流量大的连锁店、百货超市及车站、机场、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而申请开办乙类非处方药零售药店(点)者,必须取得经营范围为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乙类非处方药。

  增加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经营范围的按开新店对待

  《办法》规定,乙类非处方药零售药店(点)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异址或一证多点经营。同时,经营乙类非处方药必须保证药品质量,从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或批发企业购进,并按有关药品监督管理规定保存购进、验收记录备查,不得从药材市场及其他渠道采购乙类非处方药。

  《办法》特别鼓励并优先批准药品零售连锁企业在乡村及偏远地区设置乙类非处方药销售网点。但当乙类非处方药零售企业要求增加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经营范围时,要按新开办普通药品零售企业的有关规定办理。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2004雅典奥运盘点
中超联赛重燃战火
演员傅彪患病住院
新丝路模特大赛
央行加息在即?
我要买房有问必答
近期降价车型一览
游戏天堂2新增服务器
话题:成吉思汗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