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证明收费高过结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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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6:10 重庆晚报 | |||||||||
本报讯 结婚只需9元,未婚证呢?记者昨日调查发现,未婚证明收费,目前我市无统一标准,但有的区县收费比结婚证贵。 目前,我市各地民政部门开具的未婚证明有两类:有的开具的是未婚证明书,有的出具由民政部门发放的《未婚证》。开具证明书的区县一般不收费;《未婚证》收费标准则因区县不同而各异,如南岸区收10元,沙区收20元。
市婚姻收养登记管理中心负责人潘鸿滨解释,《未婚证》收费属婚姻服务收费,物价部门未做出具体规定,由各区县酌情收取。 潘同时透露,近期,民政部门将不再开具《未婚证》,而是代以无婚姻登记证明书,“只限于证明在本婚姻登记处无登记”。为解决未婚证明的麻烦,潘建议:房地产部门尽早修订原有法规,与新婚姻法同步,变“未婚证明”为“本人宣誓证明”。 (记者 涂 静)网络编辑:甘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