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组织考核”说明了什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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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7:58 哈尔滨日报 | |||||||||
雍西武 日前有报载,广西大新县委组织部一科级干部的外孙百日喜酒惊动了整个小县城,不少干部为此提前40分钟下班,一场喜宴摆了80多桌。这场轰动大新县城的喜宴,笔者将它称之为一场灰色“组织考核”。如此命名原因有三:
第一,这是一起灰色事件。党政干部不得大操大办红白喜事,不得借此敛财,这是基本的党纪、政纪所要求,而这位科长却遍请各机关部门干部,排长桌专收“人情”,在群众中影响极坏,可以说喜宴的背后是乌烟瘴气。 第二,赴宴的干部大有赶考的味道。参加宴会并送上“人情”从而过主人的人情关,本身就是在应考。何况不少干部都提前40分钟下班专赴喜宴,真有点“怕耽误了前三名”的味道。 第三,喜宴的排场和“成功”应该说是和主人组织部干部的职权分不开的。众干部连班都不上就来赴宴,可见将这场喜宴称之为“组织考核”也不为过。 由此笔者认为,这起灰色“组织考核”给反腐倡廉工作带来的启示至少也有三: 第一,用制度和机制堵住公权私化的漏洞是关键。如果公权只能为公用,手握权力的干部就不再是权力的化身了,由此产生的腐败和由个人权力崇拜引起的不良现象也就容易遏制了。 第二,要探索更加有效的干部教育和法纪贯彻路子。可以说,这起事件暴露出大新县不少干部的法纪意识和廉政意识较差。组织干部大摆排场,机关部门提前下班赴私宴,各部门的领导就不管吗? 第三,吏治无小事。反腐败除了要抓住那些已经犯了事的干部以外,对于干部中的不良风气也应当作大事来抓,歪风不刹住必定衍生出权力腐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