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粮馆开业申请被驳回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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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8:42 沈阳晚报 | |||||||||
沈阳市首次环保行政许可听证会终于有了结果:环保部门对扰民粗粮馆说“不”!9月16日,记者从和平区环保局获悉:开在城中花园四区的东建粗粮馆,其开业申请已被环保部门驳回。 9月4日,和平区环保局召开了沈阳市首次环保行政许可听证会。听证会的三方为:和平区南五马路252号城中花园四区业主、东建粗粮馆老板及和平区政府行政审批大厅环保窗口
当日,和平区环保局荆伟局长告诉记者,听证会结束后,区环保部门随即又对粗粮馆进行了实地勘查,并对双方辩论的焦点问题进行了调查。 环保部门认为:粗粮馆的选址不属于禁批范围,符合环保要求。可粗粮馆的风机噪声(51.3分贝)达到了白天的排放标准(55分贝),但不符合夜间的排放标准(晚10时至次日早6时应为45分贝)。 另外,粗粮馆实际炉灶使用能源与环评报告中的不相符合。据悉,对粗粮馆做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中标明,粗粮馆用油性质为液化气。但听证会上粗粮馆老板表示其还使用柴油。而柴油产生的油烟要比液化气大。基于以上两种原因,最终沈阳市和平区环保局依据听证合议意见决定:对该项目暂时不予批准。 环保部门建议粗粮馆应把引起噪声的设备挪到饭店内,并对现有炉灶进行改进,最终使用能源应达到环保要求。 记者了解到,虽然听证会的意见已经下发了,但没有获得环保审批、也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粗粮馆却仍在营业。城中花园的业主对此表示十分不解。 本报记者张晶记者电话:8151841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