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少女网上行骗落法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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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8:42 沈阳晚报 | |||||||||
4名未成年的花季少女利用网络聊天设下多起骗局,不到半年时间,骗得近万元财物。9月16日,记者从沈河区少年法庭获悉,4少女被法院以诈骗罪判刑并处罚金。 “天使”钓来“仙医” 4名容貌姣好的女孩儿分别在沈阳的两所职业高中读二年级,她们平时最爱去一个名叫
轻易得到的实惠让薇薇产生了一个“大胆”的设想。2003年11月,薇薇找来同班的丹丹,两人给“药容仙医”打电话说欠别人3000元钱,不还就会有麻烦,结果“仙医”又答应了要求。之后,薇薇彻底消失在“仙医”的视线中。 “没想到这么容易就能骗来钱。”两个小姐妹暗自庆幸起来。今年2月,薇薇和好朋友珍珍又抱怨零花钱不够花,薇薇又想起了出手大方的“药容仙医”,她授意珍珍给“仙医”打电话。2月23日,“药容仙医”接到一个女孩的电话,说和他曾在聊天室里聊过天,在女孩的盛邀下,“仙医”来到了沈河区望云寺路一饭店内。席间,女孩提出借用“仙医”的手机出去给朋友打电话。 等“药容仙医”反应过来时,“借”他手机的女孩早就从饭店后门溜了。但令这位“仙医”不知道的是,在后门外等待珍珍的正是自己大方“赞助”过的薇薇。两个女孩受审时交待,她们把骗来的手机以2000元的价格卖出,各分得1000元后,赃款在几天内被挥霍。半年骗得万元赃款 不到半年时间,四女孩通过相同的方法,共骗得赃款近万元。沈河区法院对此案审理后认定,四未成年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已构成诈骗罪。对薇薇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他三被告犯诈骗罪,单处罚金5000元。 诱因引发少女犯罪 “网络竟然成为4名女孩行骗的工具,这不得不让我们感到震惊!”负责审理此案的王军舰法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达了自己的看法,“纵观她们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受害者的主动靠近,无疑是诱因之一。法律意识淡薄,也是女孩们走向犯罪的原因。直到案发,女孩们才知道自己的行为违法。”本报记者王野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