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设卡”,坑了全单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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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08:46 哈尔滨日报 | |||||||||
本报讯(见习记者尹明记者杨大维)家住南岗区光芒街95号5单元刘大娘反映,她已进户十多年了,只因二楼一户居民不让管线从他家走,致使整栋楼的住户至今还使不上煤气。 刘大娘说,她家于1990年进户,1991年就交了840元的煤气管道安装费,但2001年才有工作人员来此安装。没想到的是,2楼一住户怕损坏装修过的房子,不让管线从他家走,工程就此耽搁。此后,市燃气化工总公司通知居民自行协商,负责他们小区的正阳物业公司也
2004年8月末,市燃气化工总公司工作人员再次来到他们单元告诉居民,现在其他单元都已用上了煤气,只差他们了。刘无可奈何地说,邻居不同意,管线通不了,她们单元的液化气罐“下岗”又一次成了难题。 记者询问了市燃气化工总公司的客服中心,得到的答复是,针对这种情况,市燃气化工总公司会协同物业公司对该居民进行劝说,如果劝说不成,可寻求法律解决。市燃气化工总公司客服中心一位姓林的秘书告诉记者,因市燃气化工总公司是企业,没有执法权,所以最好的办法还是求助法律。天乐平律师事物所丁律师认为,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光芒街95号居民以“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为理由起诉,要求该邻居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