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传销出现,吹嘘月赚10万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10:58 南京报业网 | |||||||||
【南京日报报道】新闻提示:“希望你能在上网冲浪时赚到来自网络上的第一桶金,单是我们赠送您的会员介绍费,就能达到4万元!”近日,读者汪先生的电子邮箱里收到一封有上述内容的邮件。这封邮件称,只要他向4个介绍人共寄10元钱,就能成为网站正式代理并且拥有一个自己的营销网站。只要再发展更多下线加入,就可以源源不断地挣钱,最高者已能月挣14万元。
有关人士认为,这又是一个“看上去挺美”的泡沫。 内容极具煽动性 昨天,记者看到了这封煽动性很强的邮件。发邮件者称,假设加入者能够发展10个下线代理,那么当发展到第4级时,加入者发展的所有下线数量就可以这样计算:10+10×10+10×10×10+10×10×10×10=11110个下级代理。按照系统指定的办法汇款,一级1元,二级2元,三级3元,四级4元,就会得到10×1元+100×2元+1000×3元+10000×4元=43210元的收入! 记者发现,发邮件者提供的所谓网站,仅是挂靠在某知名网站上的一个网页。发邮件者称,只要按照临时信息网页上的办法依次向4个上级会员分别寄款,就可以激活自己的网页,开始赚钱。 月赚十万不是梦? 为了加强迷惑性,发送邮件者还称,公司把系统的10元注册费全部奖励给加入者的4个上级会员作为介绍费,而公司获得网站的广告效益。 邮件中举例说,在刚刚过去的上个月中,全国已有数十万人在网络淘金中人均月收入超过3000元。目前月收入最高者为天津的罗某,月收入为147570元;上海的林某,月收入139132元。只要按系统的要求注册并寄钱后,便可天天在工作、学习之余兼职做时尚soho一族!也许你在不知不觉中就成了小富翁。 邮件的最后,仅留下了一个发送邮件者的QQ号码,没有固定地址,也没有固定电话。 是典型的网络传销 市工商局公平交易分局一位负责人介绍,传销有4个典型特点,一是组织结构为金字塔式;二是成员之间以上下线方式进行单线关系;三是上下线之间有经济利益关系;四是销售方式以拉人头为主。这封邮件所介绍的模式符合这4个特点,所称的赚钱形式属于典型的网络传销。 昨天,记者将汪先生反映的情况向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支队作了通报。目前,公安部门正在对此事作进一步调查。 相关人士认为,靠网络发展大量下线,根本不可能,毕竟现实生活中只有极少数的人会上传销的当。再说,传销的特点是它不创造财富,只能靠无限量的下线支撑,否则,其传销链就必断无疑。而实际上,下线怎么可能是无限量的呢? 南京日报记者 周爱明 实习生 赵军宝 (编辑 小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