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婚介机构将由专门的行业协会进行管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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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7日17:59 新华网 | |||||||||
新华网郑州9月17日电河南郑州市民政部门将正式退出对婚介组织的管理,依法成立郑州市婚姻介绍行业协会,对登记在册的婚姻介绍机构按协会章程进行规范管理。 这是郑州市民政局16日下发的《关于全市婚姻介绍机构纳入行业协会管理的通知》中规定的。通知同时要求各婚介机构能够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开展行业自律活动,倡导诚实守信,并接受市民政局的指导。
据《郑州日报》报道,按照婚姻管理协会的新规定,凡是设立婚姻介绍机构,必须有固定服务场所并且面积不小于30平方米,有固定电话等必要的办公设备,负责人要具有中专或相当于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开办资金不得低于3万元,工作人员不得少于2人,且须经过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如果征婚当事人与婚姻介绍机构发生争议,可以通过与该婚介协商、向市婚姻管理协会投诉等办法解决。如果婚姻介绍协会在刊登征婚广告时,明知婚姻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有假而予以发布,或从事欺诈性婚姻介绍服务活动,协会将责令其改正并予以警告,直至取缔。同时,婚姻介绍机构如在征婚广告中发布虚假信息、坑害征婚当事人,将由协会移送至工商行政部门、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