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保安”结伙抢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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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8日09:54 江南晚报 | |||||||||
本报讯在无锡市海联舰船附件有限公司当“保安”的陈某、朱某,伙同一起来锡打工的苏北滨海县老乡朱某某,携带作案工具实施抢劫犯罪。锡山区法院近日以抢劫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判处朱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今年1月18日晚上8时许,陈某、朱某经合谋,于次日凌晨1时许,携
(顾永祥张建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