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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法无天带枪会友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8日10:32 东方网-劳动报

  本报讯郑某带着枪去宾馆会朋友,却因为“大意”将枪留在了车上,结果被保安发现。日前,虹口法院以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他有期徒刑2年。

  郑某是福建人,在社会上闯荡多年,为了防身,他在地下市场购买了一支土制手枪和多发子弹。今年6月7日晚上6时许,郑某随朋友刘某(另处)的车来到本市北区某宾馆会朋友。下车时,郑某把装着枪和3发子弹的黑色公文包忘在了车上。进宾馆后不久,郑某突然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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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了他的包,立刻去取,结果他被同时赶到的民警抓获。

  原来,由于刘、郑两人下车比较匆忙,竟忘了把车窗摇上。宾馆保安在巡视时,发现了这辆车窗大开的无主车,出于好心,保安将放在车内的黑色公文包取出,代为保管。在拿包的时候,保安觉得手感不对,开包一看,发现里面有一支枪,就立刻报案。

  记者徐进(来源:劳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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