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变卦究竟为何,房屋即将卖出时骤起风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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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8日11:27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2004年2月16日,刘大卫与王卫在南京千万间房产中介公司的组织下签订了《房屋转让协议》,约定王卫将阳光嘉园A16栋3单元502室房屋一套转让给刘大卫。合同签订后,王卫、刘大卫和中介一起看房,王定选的妻子也在场,她向刘大卫和中介出示了户口本并称:我们这样的家庭是不会违约的。但事实并非如王定选妻子所说的那样,这处共同产权房引起了一场涉嫌伪造证据的蹊跷案件。
突然变卦究竟为何 2004年7月,王卫书面通知刘大卫:“刘大卫同志:因为家庭成员意见不统一原因,决定不出售阳光嘉园16栋502房间,对你带来的不便希望予以谅解!此致敬礼通知人:王卫”。刘大卫先前已经向中介和王卫支付了5万元,在王卫已经拿到房产证的情况下,如今就等着房屋过户,谁知等来的竟是一句“不卖了”,想到自己为买房花费的时间和金钱,刘大卫立即要求王卫赔偿他的损失。由于双方谈不拢赔偿金额,刘大卫一纸诉状将王定选、王卫父子告上玄武区法院,要求王氏父子向其双倍返还定金合计8万元并承担房屋中介费10900元;王氏父子继续按照合同转让房屋。 刘大卫告诉记者,双方在签约一段时期后,王卫曾与他联系,要求加4万元房款。为此,双方连同中介也曾正式谈过此事,最终由于刘大卫不同意而作罢。在加价谈崩后,刘大卫才得到王卫不卖房的通知。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孟兰凯作为刘大卫的委托律师,据此认为被告拒绝卖房的原因是房价上涨,而并非如王卫所说,是由于家庭意见不统一。 双方说法迥异 在庭审中孟律师陈述,由于王卫与王定选为父子关系,且王卫出示了王定选的身份证原件,王定选的妻子也出示了户口本,刘大卫有理由相信王卫的行为已经获得了王定选的授权,王卫处理房屋的行为应视为王定选和王卫的共同行为。按照相关法规,在处理共同产权财产的手续时,并不要求共同产权人必须同时到场,只要一方携带另一方的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即可,也就是说,刘大卫在本起案件中没有过错。 作为第三人,当初为双方牵头的千万间房产中介公司工作人员徐洪出庭作证。她告诉记者,当初签约时,由于转让房产由王卫和其父王定选共有,在刘大卫和自己的要求下,她看见王卫向刘大卫和自己出示了王定选的身份证,并在之后补交了授权委托书,内容是:“委托王为全权办理阳光嘉园16-504房屋买卖事宜。委托人:王定选2004.2.16” 被告拒绝举证 令刘大卫和中介公司感到吃惊的是,王氏父子委托的律师对于王卫曾出示其父身份证的行为称“没有发生过”,而授权委托书也“不知道是谁写的”。 为证明证据的真实性,原告律师提出请被告之一王定选申请笔迹鉴定,但被告律师以“没有义务举证”为由拒绝了。对此原告律师指出,既然被告称自己没有写过授权委托书,那么只要做笔迹鉴定就可以证明自己的主张,为何被告不愿鉴定,原因实在不得而知。本案将于近日作出判决。金陵晚报记者洪唯 (编辑 小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