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金佰利袭警案":"女老板"获刑8年 (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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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00:28 东方网 | |||||||||||
东方网9月18日消息:9月17日,轰动全国的“郑州金佰利袭警案”在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18名被告人分别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其中金佰利酒店“女老板”张凌云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1万元。酒店负责人张修领犯组织卖淫罪、窝藏罪,二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万元。他16名被告人也根据所犯罪行,分别受到了应得的刑事处罚。 据报道,经二七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4月,被告人郭彦鑫、张修领租赁本市大学南路122号金光大厦成立金佰利酒店,与被告人张凌云共同管理经营,并聘请被告人赵桂明、魏星担任酒店大堂经理。2003年8月,金佰利酒店在工商、税务、消防部门尚未批准的情况下,擅自营业经营。在经营过程中,被告人张凌云、赵桂明、魏星在征得被告人张修领、郭彦鑫同意后,先后纠集、组织8名女青年在酒店内从事卖淫活动。期间,5名被告人组织该8名女青年在酒店内卖淫多次。 2003年11月7日晚9时许,郑州市公安局二七分局接群众电话举报,称金佰利酒店内有卖淫嫖娼活动,即安排民警邢栋、秦世辉、王哲前往进行调查。当三人在该酒店二楼洗浴中心调查时,发现B5房间的房门被反锁,在出示证件后,要求在此服务的被告人李大路将房门打开接受检查,但被告人李大路却以无钥匙为由拒绝开门。后民警秦世辉强行将房门撞开,当场发现房间内嫖娼人员何某某与一卖淫女正在从事嫖娼卖淫活动。民警立即对该二人及被告人李大路控制,并将当晚值班经理魏星带到房间内进行盘问。被告人赵桂明、张修领闻讯后先后赶到该房间,在办案民警出示证件并明确表示正在依法执行公务后,被告人张修领离开现场。被告人赵桂明在明知是公安人员执行公务的情况下,纠集该酒店员工对三名公安人员进行殴打,并强行将嫖娼人员何某某、卖淫女及被告人魏星、李大路拉走,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同时,为了阻止民警报警,该伙人强行抢走了公安民警的手机、警官证等物品。随后被告人赵桂明又指使被告人张耀辉、詹俊锋等人对受伤的公安人员进行看管。 2003年11月8日晚,被告人张修领在明知赵桂明于7日晚纠集酒店员工暴力妨害公安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情况下,仍然通过他人为其提供现金3000元现金,资助其逃逸,以逃避法律的制裁。 (来源:大河报 作者:赵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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