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医学专家在杭悄论“脑死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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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07:29 杭州日报 | |||||||||
杭州日报讯多少年来,判断一个人是不是已经死亡,一直以心脏死亡为唯一标准,这一权威方法可能将出现重大变化。昨天,在卫生部组织下,一批国内顶级医学专家悄悄来到杭州,讨论“脑死亡”作为死亡判断另一标准的关键指标和技术规范。 专家呼吁“脑死亡”立法
多年以来,我国对死亡的临床判断,一直是以心脏死亡为唯一标准的。当一个人心脏停跳,自主呼吸消失,血压为零,医生才能宣告其死亡。 但这唯一的死亡判断标准,正在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 临床中经常会碰到一些脑外伤、脑肿瘤、脑血管疾病之类的病人,已经出现不可逆的“脑死亡”,但依靠先进的医疗设备和一系列药物,还可以维持一段时间的心跳、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一直到这些生命体征彻底消灭为止。 “重症监护室住一个晚上就要数百元,再加上各种药物,抢救脑死亡患者的费用相当高昂,往往十倍甚至百倍于普通病人”。一位医院人士告诉记者,虽然知道抢救已经没有任何意义,但由于没有立法,医院没法根据脑死亡宣布病人的死亡;一些家属迫于此,也不得不要求医院尽力拖延。 由于“脑死亡”概念更为科学,许多发达国家已经承认了“脑死亡”的标准。越来越多的国内专家,也呼吁加快“脑死亡”的立法。 让更多的生命延续 除了可以适时终止无效的医疗救治,减少无意义的卫生资源消耗,很多专家还认为,在法律上承认“脑死亡”,还有助于推进器官移植医学发展,使成千上万器官终末期病人因此得到再生的机会。 据了解,一些生命活跃器官如肝、肾、心脏等,对摘取和移植时间要求十分苛刻。如肝脏需在心脏停跳3至5分钟内摘取并马上移植。由于目前我国是用心脏停止来判定死亡的,而且心脏停跳后往往还要花上一段时间抢救,这样一来,即使死者生前愿意捐赠器官,大部分器官也已不能再作移植用途。而引入“脑死亡”标准,医生和病人都有相对充裕的时间。 浙一承担“取证”重任 据了解,卫生部出台了数稿《脑死亡判定标准》,向全国范围征求意见。并于2002年底,委托浙医一院开展有关“脑死亡”的临床判断研究工作。 在一年多时间里,浙医一院对全省100多例疑为脑死亡病人进行了“脑死亡”的判断、观察,涉及全省大小医院100多家。通过脑电图、脑血流图等的深入分析,掌握了大量一手宝贵资料,为验证和调整“脑死亡”标准,提供了重要的临床依据。昨天,在卫生部组织的脑死亡判断标准与技术规范研讨会上,专家们认真地听取了浙医一院该项研究成果的详细介绍,并以此对照标准进行了热烈讨论。 据了解,作为对几千年死亡观念的突破,“脑死亡”的立法以及被广泛认同可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而且与心跳呼吸停止将成为两种并存的概念。而且即使立法之后,也不是所有医院所有医生都可以来判断的,将会有严格的准入制度,以专家组等形式来具体实施。 (实习生金梁记者许静凯 杭州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