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劝警方“自费”救回被拐妇女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13:28 云南日报 | |||||||||
云南日报网 昨日上午,两名神情复杂的妇女出现在昆明火车站候车厅外的小广场上,看着昆明的一景一物,两名妇女凄然泪下。他们就是刚刚被昆明市公安局禄劝县分局解救回昆的被拐妇女。
31岁的张某家住禄劝县大松树乡,已经结婚2年了,与自己的“正版”丈夫还没有孩子。今年1月份,到昆明打工的张某遇到一个外省男人,那人说可以带她到省外多赚些钱。张某轻易地就跟这个并不了解的男子踏上了出省的旅途。她没想到,带她外出的男人是个人贩子。在安徽省固镇县农村,她被卖给一个30多岁的男人。 从那天起,她在那男人家里,被那男人的父母、妹妹严密看管,不久张某就怀上了身孕。张某说:“那男人不光人长得丑,心地也丑,每天只给我吃一个馒头,我每天都被饿得头昏眼花。晚上也没有被子,他还经常打骂我。我就天天想着回昆明,回自己的家,但他们家的人看得紧,我一直跑不了。到了8月份,他们家的人见我的肚子太大了,行动不太方便,才稍微放松了看守。一天晚上,我利用上厕所的机会,一口气跑到当地派出所报案。民警留下了我,又跟禄劝县公安局联系,我才终于回来了。如果不是警察救我,我肯定死在那边了……”说着,张某已泣不成声。 9月初,禄劝县公安局先后接到大松树乡村民张某和龙某家属的报警,称两人被人贩子拐卖到省外,现已有身孕快要生产,情况危急。同时,雪山乡村民毕某家属也向警方报警说,现年20岁的男子毕某在昆明打工时,被人拉到广西,打电话向家属勒索钱财。 接到报警后,禄劝县委、县政府和昆明市公安局都非常重视,要求禄劝县公安局想办法解救。县公安局初步查明情况后,却一时陷入了困境:局里的办案经费非常紧张,哪有钱去跨省解救呀?经禄劝县公安局局党委会研究,翁培林局长等党委成员决定:没有办案经费,也要设法将他们3人解救回来。经商议,党委成员想出了“办法”:自己凑钱进行解救工作!最终3人一一被禄劝警方解救回到昆明。 任菲菲 (滇池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