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人经济状况不佳,巨款难收回债主后悔莫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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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13:35 南京报业网 | |||||||||
【金陵晚报报道】面对朋友高利率相许,禁不住诱惑的章某向亲戚借钱筹得15万元一次性借出。本以为一年后即可本利双收,但贪图高利的她,却要苦苦等待十五年,方可收回这笔钱。眼前的这一切让章某欲哭无泪。 章某与邹某是好朋友,2001年4月,邹某以高利率相许,向章某借款15万,约定期限1年。为高利息所诱,章某不但自己倾其所有,还向亲朋好友借款,筹得15万元借与邹某。不
本以为这笔钱可以稳当当地拿回了,可执行阶段,法官用尽了各种执行手段,邹某也拿不出钱。最后法院对邹某的工资进行扣留,每月近1000元。相对于执行标的,1000元可谓杯水车薪。面对丈夫、儿女怨恨的眼神,章某痛心疾首。后悔地对法官说:“这样的还法,我不是要到十五年后才能收回钱呀。女儿生病需要治疗,住的房子也是租的,儿子才考上大学。现在不但家里急着用钱,亲戚也在向我催债。只怪我当时耳根子软,贪小便宜,现在利息我也不想要了,能把本金还来就谢天谢地了。”目前,此案仍在执行之中。金陵晚报记者陈菲通讯员朱道海本案主审法官夏明瑛点评:近年来,溧水法院受理了多起此类借贷案件,相对而言,审理较为简单,有理有据,官司往往一打就赢,但执行却是相当困难。对于私人之间的借款必须三思而后行。对于数额较大的借款,最好让资信优良、经济状况好、工作稳当、住处固定的人作担保,并对担保的方式作明确的连带保证约定。这样,当借款人无力履行债务时,出借人可要求担保人归还。 (编辑 小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