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用童工单位坚决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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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15:23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记者17日从辽阳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在为期一个月的《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专项大检查中,辽阳市一共查出使用童工案件13起,清退童工13人,其中3家用人单位遭到处罚,累计罚款45000元。 从8月18日开始,辽阳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开展大检查,重点是服装、餐饮、制造、小型造纸、机械修理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以往使用童工行为的多发行业,特别是城乡结合部的私
据介绍,使用童工现象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是一些个体和私营企业的老板法律意识淡薄,在招用工人时,把关不严。同时,个别“黑心”老板常常以招收实习生的名义变相甚至故意招收童工,以降低用工费用。另外,来自偏远贫困地区的儿童为了生存,主动找到用人单位和村委会,为使用童工的用人单位作伪证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 在《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中明确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即所谓的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将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辽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还设立了举报电话,希望市民检举和揭发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举报电话是:(0419)2126302、2126352、2126332。 (记者来占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