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商无视一纸禁令顶风卖含磷洗衣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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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17:00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昨日上午,记者采访路过大仑菜市场附近时,看见一处卖散装洗衣份的地摊前站着很多顾客,原来,地摊上卖的两元一斤的洗衣粉竟是国家明令禁止生产和出售的含磷洗衣粉,接着记者又来到我市的部分超市进行暗访,没有发现有含磷的洗涤品出售。 记者当时在该地摊停留了几分钟时间,就看到小贩卖了十几斤散装洗衣粉,而购买的外来民工对含磷的洗涤品不能用的规定却一概不知,一位外来工模样的顾客告诉记者说,她
记者在某超市采访时没有发现有含磷的洗涤品出售,大部分洗衣粉都在醒目的位置上标注“无磷”,负责该柜台的超市负责人说,自从两年前接到有关通知后,不合格的洗涤品都已退货,有的顾客在购买时也会提防是否是“含磷品”,说明市民保护身体的意识正在逐渐提高。《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修订)》规定,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含磷洗涤品,因为含磷洗涤品会对皮肤产生刺激、长期使用会导致手掌粗糙、脱皮、发痒、裂口甚至起水疱。(甘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