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全面推行村级财会代理服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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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19日17:01 石狮日报 | |||||||||
本报讯全市各镇(街道)要通过设立工作机构、选定业务人员、落实办公场所、组织财务清查、办理财务移交、健全财务制度,保证村级财会代理服务中心在11月底前开业运作。这是记者从17日下午市委、市政府在灵秀镇召开的我市全面推行村级财会代理服务制度工作现场会上获悉的。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骆建国,市政府副市长刘德旺及市推行村级财会代理服务制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镇(街道)、纪委、财政、农办等部门有关负责人出席了会议。
市委、市政府对全市推行村级财会代理服务工作极为重视,为提高村级财务管理的透明度,有效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经济利益,防止“暗箱操作”、滥用权力,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促进农村基层长期的安定稳定,今年初以来,灵秀镇作为我市推行村级财会代理服务制度试点单位,注意借鉴我市和兄弟县市在此方面的有益尝试,进行了大胆探索,取得了显著成效。他们明确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行使的决策权不变、村务监督小组行使的监督权不变;采取了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先清后理等分步实施办法,突出会计核算的重点。该镇还推出500元以下的村财使用由村主任签字,500元以上至2000元以下由村主任与村支书共同审批,2000元以上由村两委集体研究,大量工程和大项开支由村民代表会讨论通过等举措。 灵秀镇此项制度的试点经验证明,推行村级财会代理服务制度可对各村的家产、家底了如指掌,进一步规范村财管理和运作,推动了村务公开,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 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骆建国在会上作了讲话。(记者尼松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