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装电话赚取话费被判三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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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0日01:07 法制晚报 | |||||||||
本报讯曾因盗窃被判处有期徒刑的刑满释放人员郭某,用假身份证报装电话后对外进行低价营业,待电信部门收取费用时,又溜之大吉。昨天,二中院终审裁定:驳回其上诉,维持一审顺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其3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000元;判处其同案犯吴宏刚1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000元;继续追缴两人违法所得,并发还顺义区电信局的判决。 作者:高志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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