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山反贪 判了一窝粮耗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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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0日07:55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本报讯宜宾市屏山县原粮食局局长高晋洪伙同粮站站长、副站长等人贪污案,近日屏山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贪污罪分别判处被告人高晋洪、莫武松、游屏、虞良、龚道助3至10年有期徒刑,违法所得的151065.81元全部予以追缴。 法院审理查明,2003年5月至2004年3月,高晋洪在任屏山县粮食局局长期间,借国家调运粮食落实退耕还林政策之际,利用手中职权,伙同下属屏山县城关粮站站长莫武松、副
向梅向伟记者田富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