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外办“绿卡”凭哪些资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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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0日08:20 成都日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我在中国居住了3年,能申领成都绿卡吗?”“我是意大利的,在成都高校教书,能申领成都绿卡吗?”……本报上周六独家报道成都开始受理外国人申办“绿卡”业务后,本报党报热线962211就不断接到电话,很多在蓉的外国朋友纷纷通过本报热线表达了渴望获得成都“绿卡”的愿望。
昨日,成都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入境人员管理科胡登勇科长就成都“绿卡”的部分细则通过本报独家进行解读。如果有读者仍旧对相关细则有疑惑的,请与警方专门咨询电话86407067联系。 解读一申领“成都绿卡”必要条件之:在成都直接投资、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直接投资”是指外国投资者个人在成都通过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与中方投资者共同进行石油的合作勘探开发等方式进行投资。投资既包括以人民币、美元等现金形式投资,也包括以技术、专利以及设备等形式投资,不包括个人从事房屋、股票、有价债券买卖、交易等活动。“连续三年投资情况稳定”是指申请时以及申请之日前连续3年内投资者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指实际已经到位的资金)合计不得低于规定标准。对在成都投资实际缴付的注册资本金规定标准为:在国家颁布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产业投资合计50万美元以上。“纳税记录良好”是指按照我国有关法律已全部缴纳规定的税款,包括个人所得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契税等。 解读二申领“成都绿卡”必要条件之:在成都担任副总经理、副厂长等职务以上或者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等副高级职称以上以及享受同等待遇,已连续任职满四年、四年内在我国国内居留累计不少于三年且纳税记录良好的。 任职人员所在的任职单位应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务院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所属的机构;2、重点高等学校;3、执行国家重点工程项目或者重大科研项目的企业、事业单位;4、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先进技术企业或者外商投资产品出口企业。此类人员申请时以及申请之日前连续4年应同时具备任职单位、职务(职称)、居留期限等各相关条件。该期限内变换工作单位或职务、职称的,变动情况应该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解读三申领“成都绿卡”必要条件之: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是指对国家经济和社会进步做出过重大、突出贡献或对国家有重大价值的世界顶尖人才、特殊技能人才以及知名人士等,包括世界著名科学奖获得者、世界知名学者、企业家、运动员、文艺人士等。 上面三类条件所指人员的配偶以及其未满18周岁的未婚子女。此类人员可与投资、任职人员以及特殊人员同时申请,也可在投资、任职人员以及特殊人员被批准在成都永久居留后提出申请。本报记者李斌摄影陶志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