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大盗”———栽了 失窃者“慷慨”———算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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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0日08:54 无锡日报 | |||||||||
本报讯一名专门以电动自行车为盗窃目标的犯罪分子,在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内,伙同他人在本市疯狂盗窃电动自行车20辆。16日,崇安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经审理查明,滨海籍被告人陆某伙同他人于今年5月28日至6月初,在锡城新村小区、停车场及农贸市场等地,采用自制的四角钢锥撬电动自行车锁芯的手法,多次作案。共盗窃
由于一些被盗电动自行车失主法律意识不强,在失窃后没有及时报案,使有些案件无法查实。在陆某交代认定的6起案件中,只有1起案件的当事人在失窃后及时报案,其余5起均未及时报案,这给案件的查处带来了难度。(黑白)新闻线索提供者:钱建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