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恢复吨位可上门验车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0日09:48 深圳商报 |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沈小妮通讯员杨静)昨日下午,记者从我市车管部门获悉,至今年年底前,“大吨小标”载货车辆更正后将减轻收取公路养路费等规费,车管部门对于批量办理“大吨小标”车辆更正手续的企业和个人提供预约上门验车服务。 据了解,自今年6月15日以来,我市交警部门采取“科技监管,路查路检,年检把关,档案锁控”等措施,积极开展了在用“大吨小标”载货车辆的档案核查、车辆检验确认、质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大吨小标”车车主,为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尽快主动办理此项业务,并可以预约上门服务。目前“大吨小标”车已被“锁控”,同时交警还将加大路查路检力度。 根据日前交通部、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的有关通知要求,自今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凡按国家发展改革委《更正表》申请恢复吨位的车辆,除免费更正核定载质量、换发车辆行驶证、并不再追缴其以前应缴纳公路养路费等规费的吨位差额部分之外,更正后吨位变大的车辆,各地交通部门仍要按恢复前的标准收取公路养路费等规费;更正后吨位变小的车辆,要按更正后的吨位收取公路养路费等规费。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沈小妮通讯员杨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