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为10家国企公开招聘高级管理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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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0日11:20 燕赵晚报 | |||||||||
本报讯(记者范玉蕾)记者从省国资委获悉,自今天开始,省国资委监管的10家国有企业,将面向河北、北京、天津公开招聘10名高级经营管理者。这是省国资委首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企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据悉,此次招聘的职位共有10个,分别是: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邯郸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邢台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河北建工集团
省政府国资委公开招聘办公室负责人称,此次公开招聘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员,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配置企业经营管理者相结合,建立新的选人用人机制的积极探索和尝试,也是加强省政府国资委监管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迫切需要。 据了解,此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于今日正式开始。报名采取个人报名的办法,网络、邮寄、现场报名三种形式均可。其中网络报名以点击时间、邮寄以邮戳时间为准。现场报名地点,在石家庄市金圆大厦2501室省国资委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 报考人员的基本条件,需符合省国资委《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暂行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报考副总经理职位的应具有在大型企业中层正职以上职位、中型企业负责人职位任职的经历,或在大型企业中层副职职位任职3年以上,或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担任正县(处)级职务,年龄在42周岁以下(1962年9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总会计师职位的应具有会计师任职资格,并在取得会计师任职资格后,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内一个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3年,年龄在47周岁以下(1957年9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而且,每位报名者只限报考一个职位。 省国资委将对公开招聘的企业高级经营管理者实行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依法办理任用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