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门压伤保姆雇主被判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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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03:04 新闻晨报 | |||||||||
晨报通讯员敏谂记者葛志浩报道铁门突然倒下,将家政服务员压伤,雇主却拒绝赔偿。日前,闵行法院一审判定,家政服务员获赔2.3万元。 40岁的王某从去年年初起便在陈女士家做家政服务员。今年1月5日,她路过陈家车库时,铁门轰然倒下,当场将她压倒。后被诊断为压缩性骨折。
由于在手术费用问题上协商不成,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陈女士支付医疗费等共3万余元。而陈女士则以直接责任人是铁门的安装人,自己无任何过错等为由,不愿赔偿。 法院最后认定,建筑物或其他设施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据此,陈女士因未对家中房屋设施尽到管理义务,理应承担相应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