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一个月难领工资 劳动部门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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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07:08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 |||||||||
荆楚网消息(楚天都市报)(记者张皓)站了一个多月的柜台,一分钱工资都没有。昨日,劳动部门专业人士建议杨小姐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杨小姐说,今年4月,她应聘到某公司做电热水器促销员,每天从上午9点站到下午6点,头两个月都有底薪外加提成,但6月1日到7月9日,她因一台热水器都没卖出去,公司一分钱的工资也不给。她认为,夏天是热水器销售的淡季,卖不出去不能全怪她。
该公司负责人高大伟介绍,以前公司是有500元的底薪,但6月1日公司出台新规定:卖出10台以上才有底薪,10台以内只有提成。 洪山区劳动局有关负责人认为,该公司违反了武汉市最低工资标准的规定,员工每天都在正常上班,公司至少应支付400元的工资,销售热水器不适合采用计件工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