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将调整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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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08:47 汉网 | |||||||||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将不再有病种限制,而且住院起付线也将大大降低。昨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协调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将调整相关政策,使农民享受更多实惠。 从2003年起,我市在洪山、汉南、蔡甸进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试点,计划到2008年,在全市各区全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参加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90%以上。
该负责人昨日介绍,经过半年多的运行,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发展态势良好,为了更好地保护农民权利,将对此项政策进行调整。 合作医疗中的病种限制将被取消,扩大了农民患病报销的范围。同时,在药品上也减少了对农民的限制,将统一使用《武汉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用药目录》。还要根据合作医疗基金使用情况,合理调整各类医疗机构和医疗费用的分段补助比例、起付线、封顶线。 转诊和报销手续将被简化,还要增设重症和慢性病门诊,同时进一步完善大病救助制度,对单次医疗费用达到单次住院报销封顶线的农民,给予二次补偿或大病救助,切实防止农民因病致贫。 据了解,截至9月13日,洪山、蔡甸、汉南三个试点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人数为32.61万人,参保率为75.7%。共有16877人次接受门诊费用补偿,补偿总费用39.4万元;4187人接受住院医疗费用补偿,补偿总费用为260.6万元。(记者王兴华通讯员朱延峰)(来源:长江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