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扬言要炸北京站”案续 北京站公安段一审胜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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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09:24 青岛新闻网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通讯员孟陈)因拨打“市长热线”反映问题时“扬言要炸火车站”,乘客丁先生被北京铁路公安处北京站公安段拘留7日,丁先生不服此决定而告到法院。昨天,东城法院一审判决维持了北京站公安段的处罚决定。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在行使批评建议权时,应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行使法律赋予的权利和自由。根据丁先生本人、其同事李某的陈述及北京市公安局的传真电话记录等证据
宣判后,丁先生表示考虑一下再决定是否上诉,被告北京站公安段对此判决没有异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