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不好普通话不能上讲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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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10:42 燕赵晚报 | |||||||||
本报讯从今年起,石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或教育机构中的教职员实行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按照规定普通话水平不达标的教职员原则上不能再承担相应的课堂教学任务,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为先进个人。这是记者日前从市教育局获悉的。 持证上岗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高等学校(含成人高校)、中等专业学校(含成人中专)、职业学校(含职教中心、职业中专)、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各级各类民办教育机构
普通话水平实行量化评分,划分为三级六等,即一级甲等、一级乙等、二级甲等、二级乙等、三级甲等、三级乙等。2003年底(享受放宽政策人员在2005年底)以后,普通话水平仍未达标的已具有教师资格(证书)的教职员,原则上不能再承担相应的课堂教学任务。普通话水平不达标的教职员视为不合格教职员,不得参加教学评估,不得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或教育机构中,195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教职员、教研员、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凡在公务活动中使用低于其普通话等级证书水平者,一律收回其证书,一年后重新测试,再发给其相应等级的普通话证书。收回证书期间视为不合格人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