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妈妈在厕所活活杀死亲子 警方已将其抓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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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16:47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
晨报84701110热线报道 昨天上午,高淳县淳溪镇一名24岁的未婚妈妈竟将自己刚出生的儿子杀害。事后,这名法盲妇女被警方抓获。法律界人士认为,该妇女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昨天上午11时,高淳县淳溪镇居民许先生来到该镇卫生院南漪社区服务站附近的厕所方便,发现厕所的便池里有个被塑料袋紧裹的球状物体,走近一看,发现是个婴儿,手脚
警方调查取证后得知,上午10时,曾有一个下身血污的女孩在附近走动,并有人看到她进入厕所,警方怀疑这个小女孩就是男婴的母亲也是犯罪嫌疑人。警方了解到,这个女孩叫小燕,今年24岁,家住淳溪镇,随即赶赴其家中将她抓获。法盲的小燕对自己的所为供认不讳。据其交代,24岁的小燕近年来和一个男孩谈恋爱,并与其发生婚前性行为,不久就有了身孕。昨天上午,怀胎足月、大腹便便的小燕来到卫生院的社区服务站,不料在女厕如厕时产下了一个男婴。看着哇哇大哭的儿子,法盲的小燕手足无措,竟脱下内裤将婴儿的嘴巴塞住,不让他哭泣,随后找来两只塑料袋,将婴儿裹了起来。接着,下身血污的小燕拎着自己的亲骨肉来到隔壁一处男厕所,将婴儿扔在了便池里,然后若无其事地回到家中。 目前,警方已对此事介入调查,暂时允许小燕在医院接受产后医疗。 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崔武律师说,2年前,苏州曾发生了一个与其相似的案例,同样是一名20来岁的未婚妈妈在厕所生下了自己的骨肉,感觉无脸见人,然后将其弄死,事后被判处故意杀人罪中最轻的刑罚———3年有期徒刑。崔律师认为,小燕故意杀人行为无疑已成立,但最后法院可能会考虑诸多因素从轻判罚。他还认为,许多未婚妈妈有生育的能力,但是很多却没有单独承受社会责任的能力,再加上不懂法律,因此才酿发悲剧。作者:朱宏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