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旗比公司旗帜矮半头 律师称违反《国旗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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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1:33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实习记者 姜宇) 亦庄开发区一家公司将公司旗帜悬挂得高于国旗。华城律师事务所柳律师称,这种行为已违反了《国旗法》。 昨天,记者在亦庄开发区如意东路看到,菲茨管道设备有限公司办公楼门前并排立着三个旗杆,分别挂有三面旗帜。其中中间的旗杆较高,升挂的是该公司的旗帜,右边旗杆升挂的是我国国旗。
该公司的一位负责接待的女士说:“8月份升挂国旗时没注意这个问题,就一直这样挂着了。没有意识到这样悬挂国旗违反了《国旗法》。”该女士表示,他们将马上改过来,把国旗挂在最高的旗杆上。 华城律师事务所柳律师解释说,我国《国旗法》规定,在升挂国旗时,应将国旗置于显著的位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