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买假画 德国游客获双倍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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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4:46 北京青年报 | |||||||||
本报讯昨天上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德国游客起诉文之杰服务中心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判决文之杰双倍返还原告购画款并赔偿交通费、住宿费、鉴定费等19万余元。 经审理查明,2001年12月德国游客约翰在徐悲鸿纪念馆以13000元的价格购买了两幅画。文之杰中心的法定代表人王经理在给约翰开具的收条上注明:清、乾隆。并加盖了徐悲鸿
2002年12月5日,约翰带着其中的四幅画再次来到徐悲鸿纪念馆,要求退款。文之杰中心不给退,但答应换几幅其他的画。约翰把后换的三幅画拿到北京文博研究鉴定咨询中心,经鉴定这三幅画还是假画。随后,约翰与文之杰中心多次协商未果,于是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请求撤销与文之杰中心的买卖合同;判令文之杰中心双倍返还购画款人民币18万元,并支付因索赔而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等共计人民币14394元。 宣判后,德国游客的代理律师高晓阳表示,中国法院切实维护了外国游客在中国的合法权益,他代表约翰向中国法院表示感谢。 作者:李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