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局不履责?没证据 不受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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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06:01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记者郭广宇)不认同特快专递不能用贴邮票来支付邮资的“邮政惯例”,成都市民蒋荣富将四川省邮政局、国家邮政局告上法庭(本报9月7日曾作报道)。昨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不受理蒋荣富的起诉。蒋称,他不服此裁定,决定上诉。 昨日上午,蒋荣富在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厅接过了《行政裁定书》,上面清楚地写着,“经审查,本院认为,起诉人蒋荣富起诉国家邮政局,四川省邮政局不履行法定职责等,没
据此,四川东方大地律师事务所何建利律师认为,蒋荣富在诉讼主体上存在问题,他在火车北站邮政支局用特快专递寄信引发诉讼,应该选择该支局的上级主体提起行政诉讼。山东类似起诉今日开庭 2003年2月21日,原告陈君等人持物品到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邮政局胜利路支局交寄,经过营业员称重,检查后,被告知需付费25.50元,陈君拿出邮票准备贴寄时,营业员拒绝其使用邮票付费,非要他用现金付寄特快专递邮件资费。陈君于是将枣庄市市中区邮政局告上法庭。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已受理并将于今日开庭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