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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旬村民6年献血41次 律师称精神可嘉却应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17:02 四川新闻网

  四川新闻网消息 他是献血狂人,6年内无偿献血41次,累积已达1万毫升。很显然,他是无偿献血公益事业的狂热分子,而让人意外的是,贡献爱心的同时,他也违反了法律。昨日,献血狂人杨主银讲述了自己的非常经历。

  心太急最短间隔20天一次

  今年50岁的杨主银是成都市成华区青龙乡西林村一组的村民,而昨天是他无偿献血整6年的日子。6年前这一天,他因为从本报读到无偿献血的宣传报道而踏上献血之路,到今年3月15日他50岁生日时,已经无偿献血41次,累积1万毫升。

  杨主银手上的41本无偿献血证摞起来有厚厚一叠,可杨主银对此并不满足,“我的理想是到我55岁时,献血2万毫升”。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九条“血站对献血者每次采集血液量一般为二百毫升,最多不得超过四百毫升,两次采集间隔期不少于六个月”,1个人6年内最多可献血12次共4800毫升。6年内41次献血1万毫升根本就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他是如何做到的呢?“我是打时间差,到不同的无偿献血点隐瞒情况去献血,最短的一次,前后两次献血只相隔20天”,而非典期间,他更是超常献血2800毫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有关规定,很显然杨主银在为社会作贡献的同时违反了有关法律规定。尽管其动机是好的,但违法献血仍然成了光荣背后无法回避的尴尬。尽管他为此专门草拟了一份声明为自己辩护,并再三请求记者从正面报道,但他不得不承认自己的做法确实违反了《献血法》。

  精神可嘉做法不可取

  献满1万毫升血后,成都市血液中心已经清楚有这么一个不惜违法也要献血的献血狂人。接下来的半年时间内,杨主银5次被各献血点拒之门外,55岁时献血2万毫升的理想变得有些遥远。不过,经过检查,杨主银的血液符合采成分血的条件,这又使他的理想有了成真的可能,“一袋成分血相当于全血献血量800毫升,而且隔1个月就可以再采。”

  昨日傍晚,记者与成都市血液中心取得了联系。一说起献血狂人,工作人员表示,杨主银的事是真的,“如此热衷于无偿献血的人,我们也还是第一次遇到”。对于杨主银这种情况,他们也感到有些困惑,他们表示,尽管杨主银精神可嘉,但他这种“违规操作”的做法不可取。

  昨日,记者咨询了律师,他表示,杨主银的做法是不懂法的表现。尽管本身是做好事,但从法律规定上来说,应该受惩罚,只是因为他是无偿的,所以没单位去追究他的责任而已。“频繁献血会使血液质量得不到保证,而且对个人身体来说也不好,做好事也要符合法律规定和事物发展本身的规律。”作者:王飞雷 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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