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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红特大诈骗案庭审结束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01:18 大连晚报

  梁红特大诈骗案庭审结束梁红在悔过时向那些没有领到退款的购房者表示歉意,还表示出狱后将利用合法手段挣钱继续还债

  本报讯昨天下午,梁红特大商品房销售诈骗案结束了全部法律程序,当审判长宣布闭庭、择日进行最后宣判时,30多名旁听者明显有些失望。梁红在法庭陈述中有悔罪表述。

  今年3月15日,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西岗区法院审判厅对梁红特大商品房销售诈骗案进行了公开审理。9月21日,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甘井子区人民法院复庭审理此案。在昨天下午的庭审中,梁红一直配合法庭调查。

  据悉,今年37岁的梁红捕前系大连良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长,1992年11月曾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2003年2月24日因涉嫌合同诈骗,被刑拘,同年4月1日经沙河口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此次公开审理,公诉机关指控她犯有合同诈骗罪和贷款诈骗罪。而良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王辉及下属几名工作人员也分别被指控犯有合同诈骗罪、贷款诈骗罪,以及伪造公司事业单位印章罪、包庇罪。其中包括梁红的丈夫因被指控包庇罪同庭受审。

  据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人指控,被告人梁红、王辉伙同孙吉侃(另案处理)预谋后,指使被告人于江伪造了大连天虹、正泰等数家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公章、合同专用章,以及大连房地产交易所印章,自2000年1月至2003年2月间,以低价为诱饵,以销售香二街、同香山庄以及莲花山路的商品房为名,对外签订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诈骗被害人毕某等328人,诈骗公司3个,涉案金额7000多万元。其中莲花山路一套房子在8个月的时间内被卖给了13个人。

  昨天下午,梁红对那些没有退得房款的购房者表示歉意,还表示出狱后,将利用合法手段挣钱,继续偿还花钱没有买到房子的购房者。

  作者:首席记者 闻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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