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职者须防黑职介陷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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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08:59 黑龙江日报 |
最近,外地来哈务工的于金辉向本报反映情况:去年他到位于南岗区花园街123号的一家职业介绍所找工作,工作人员收取了于金辉100元中介费之后介绍他去哈市道外区北二道街21号盛通公司找工作。盛通公司李经理又收了于金辉100元钱培训费,然后让他在协议书上签字。李经理让他过几天等通知,然而他等了12天也没接到通知,只好回家了。之后他又4次来盛通公司问情况,花费800多元。 后来李经理提出要求:让他记下哈尔滨的150个门牌号、150个街道名、150个电话号码。面对这样苛刻的条件,于金辉只好主动放弃了求职,中介费及培训费200元钱没退还。 嫩江县黄英来信说:2003年8月她来哈尔滨市道外区丽丽小吃店做服务员,当时老板口头协议说吃住全包,每月400元工资。可是最近几个月开工资时老板总以种种理由扣去100元。 就于金辉、黄英来信反映来哈打工受骗的情况,记者采访了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法制处处长贾立春,他说:外地打工者一要当心三无“黑职介”。求职者在求职过程中,要留意职介机构是否具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发的职业介绍许可证,尤其要注意经营证照的营业范围中包不包含职业中介业务。建议求职者最好到政府开办的劳动力市场、人才交流市场以及街道、社区建立的职业介绍机构去求职。 二是当心“低薪试用期”。一些用工单位招聘时规定低薪试用3个月,期满加薪。然而,临近期满,用工单位会找出各种理由解雇,试用期成了这些用工单位对职工的搜刮期。 三要当心“口头协议”。由于这段时间的工资是口头协议,无凭无据,全凭老板赏。所以与用工单位联系时,要弄清楚用工单位是否给办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即使是试用期也要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合同。 求职者一旦发现上当受骗,应及时向县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和举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监察处举报电话0451—826688890451—82621315(黑龙江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