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吴川搞假火化真土葬 谁给钱尸体就可不火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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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09:4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信息时报:吴川市吴阳镇殡葬管理服务站黄某等4人以开假火化证明、默许死者土葬等手段大发死人财敛财10万元分别被判刑 时报吴川讯(广州日报记者 关家玉通讯员白丁)记者昨日从吴川市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对吴川市吴阳镇殡葬管理服务站原站长黄罗均等4人互相勾结,利用职务之便,违反殡葬规定,搞假火化真土葬受贿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被告人黄罗均、简康富、黎瑞湖、潘郁棠 4人犯受贿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七年、有期徒刑六年和有期徒刑五年。狂收死者家属逾10万 法院查明,被告人黄罗均、黎瑞湖、简康富、潘郁棠无视国家法律,被告人黄罗均、黎瑞湖在分别担任吴阳镇殡改工作服务站正、副站长期间,与被告简康富、潘郁棠互相勾结,利用职务之便,违反殡改规定,以搞假火化真土葬收受死者家属钱财或以直接默许死者家属将死者秘密土葬等方法收受死者家属的钱财,黄罗均、黎瑞湖收受死者家属钱财12宗,共100400元,减除收受贿赂91520元。其中黄罗均分得7750元,黎瑞湖分得6250元,其中简康富、潘郁棠收受死者家属钱财3宗,共67000元,减除其支付的火化费、骨灰盒费2880元,实际受贿64120元,简康富、潘郁棠从中分别分得5400、5800元。法院认为,被告人黄罗均、黎瑞湖、简康富、潘郁棠的行为已触犯刑律,均构成受贿罪,应依法惩治。 敛财招数 1开假火化证明 据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黄罗均、黎瑞湖与被告人简康富、潘郁棠弄虚作假,给死者家属开假火化证明,3次收受死者家属钱财共67000元,减除其开支的火化费、骨灰盒费,实际收受贿赂64120元。 2002年,吴阳镇西街村的何某某去世,其家属想搞假火化真土葬。问被告人黄罗均要多少钱,黄罗均与收殓工被告人简康富联系,简康富说要20000元。当天晚上其家属亲手将20000元人民币交给黄罗均幸免。 2默许死者土葬 被告人黄罗均、黎瑞湖默许死者土葬,然后7次收受死者家属钱财,共28400元,减除其开支的服务站经费5400元,实际收受贿赂23000元。 2001年下半年,吴阳街村委会的沈某某去世,次日上午,沈某某的独生子沈某某的内弟吴某某要求服务站的执法售货员默许死者家属将死者秘密土葬。黄罗均向吴某某提出要5000元,经讨价还价定4000元,吴某某即拿4000元人民币给黄罗均。黄罗均回到办公室后,将4000元分给黎瑞湖等7人,每人500元,他自己也分500元。 3借投诉收受贿赂 死者亲属将尸体秘密土葬被揭发后,被告人黄罗均、黎瑞湖收受其亲属钱财,不予起尸火化的2宗,共5000元,减除其开支的服务站经费600元,实际收受贿赂4400元。 2001年1月,吴阳镇新圩村委会曾屋村村民曾某某去世,其家属秘密将其土葬,几天后,有群众向服务站投诉,黄罗均派服务站人员进行调查。次日下午,死者女婿林某给黄罗均3000元,要求不再追查死者土葬责任,黄罗均同意。黄罗均将3000元分给黎瑞湖等人,每人3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