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消失押金该谁来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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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10:18 南京报业网 |
【金陵晚报报道】 原公司神秘消失,新公司不为欠款“买单”。顾客拿着当年的押金单据,却收不回钱。 1998年4月,金先生购买了南京正牌太空水有限公司的太空水,并为两个空水桶支付了200元押金。今年8月份,金先生带着空水桶和当初的押金单据来到原正牌太空水公司,要求退还水桶拿回200元押金,但接待人员告诉金先生,他们并不是金先生要找的那家公司,不 承担原公司的债务。南京新正牌太空水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称:公司在1999年购买了南京正牌太空水有限公司的相关设备,公司的名称虽然很相似,但与原来的公司不存在任何关系。并介绍说,在2001年的时候就曾发生过顾客上门追讨押金的事情,当时公司在媒体上做过解释。 江苏泰和律师事务所丁代红律师表示,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如果原来的公司按照法律程序已清算完毕,债权人无权向原公司要求偿付;如果公司未清算或未按法定程序进行公告,给债权人造成损失,债权人有权要求清算组成员承担赔偿责任。实习记者叶子青 (编辑 云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