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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照片不能拷贝 数码照相“照”出行业缺陷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11:24 新桂网-南国早报

  色彩鲜艳的数码照片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喜爱,它也逐渐取代传统胶片成为南宁许多影楼、相馆的经营主项目,但记者近日在采访中发现,新兴的数码照相业在行业规则、价格标准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自己的照片不能拷贝

  9月19日,在某超市工作的李先生到民主路伊×照相店拍证件照。拍完照后,李先生拿出自己的优盘要拷走照片存底,但照相店的老板却说,在该店拍摄的数码照片,只能拿走照片不能拷盘,否则要多交16元钱,李先生只好放弃了拷盘的打算。

  昨天,李先生的同事去该照相店拍照时发现,李先生的照片被存放在该影楼电脑上的一个“样板图片库”内供顾客浏览。李先生听说后立即找到该照相店交涉,认为他们侵犯了自己的肖像权。而照相店的老板却辩解说:“我们又没将你的照片洗出来,只是作为‘样品照’让顾客看看效果,怎么能算侵权?”

  价格定位缺乏准则

  9月初,在南宁市园湖路乐乐幼儿园工作的韦老师和梁老师分别到两家影楼拍摄6寸数码艺术照片。结果韦老师冲印的照片是18张30元,而梁老师冲印的价格为10张25元。上班时两人一比较,梁老师觉得自己被多收了钱,于是返回影楼讨说法。影楼的工作人员对此解释说,他们采用的是日本富士数码冲印机,冲晒出来的相片色彩更鲜艳逼真,所以收费也高。

  记者为此走访了南宁多家数码彩扩店和影楼后,发现数码照相的冲印价格差异很大,比如5寸的照片,各店价格从每张0.8元到5元不等,而刻录成光盘后价格更是涨得离谱:80元、128元、168元、188元……各个“吉利”的价码让人实在找不着北。

    法律空白导致行业缺陷

  记者从消协了解到,近年来,有关数码照相业的投诉一直居高不下,但处理起来却往往缺乏法律法规依据。南宁市正南律师事务所的吴玉律师认为,数码照相属于新事物,目前还没有形成统一完善的行业规范,照相馆私拍或以广告性营利为目的,存储顾客数码资料的行为肯定就属侵权,但如果只是作为效果样板的话,法律对此尚无明确的约束规定,是否涉嫌侵权很难认定。南宁市物价局的一位负责人则表示,目前南宁多数影楼和照相馆均属自主经营,价格属于市场调节价,不好统一管理。

  业内人士指出,数码照相行业要健康有序地发展,必须出台有关法规,对行业准入、行为规则、违规处罚等制定细致合理的法规条例。(记者 覃海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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