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道路通行叔父枪杀侄子 梅州法院抓获一潜逃4年逃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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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17:44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本报讯日前,为一条道路的通行,五华县桥江镇桥江村人宋仲开竟将自己的侄子杀害。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赔偿受害人家属12.654万元。 缘何宋仲开要残忍地将侄子杀害?事情还得追溯双方多年的积怨。宋仲开和宋某两家原共同居住在桥江村的贤善楼内。1999年8月,宋某强行在原来通往贤善楼的道路上建房,将 道路堵塞,使得宋仲开一家无法通行。后来宋某另行开辟一条60厘米宽的人行道,但又在人行道上打树桩,造成车辆无法通行。为道路通行的事,宋仲开多次找宋某协商,并为此两家多次发生争吵。当地村委、司法所也多次做宋某的工作,但宋某仍一意孤行。平时,宋仲开安装的自来水管道多次被破坏,家里东西也经常被盗,他认定是宋某所为。对宋某怀恨在心的宋仲开曾扬言,假如道路问题不解决,将杀死宋某。1999年12月31日晚上,平时爱好打猎、私藏一支火药枪的宋仲开装好火药、圆弹和铁节,埋伏在自己房屋下面的竹林里。他知道宋某晚上会外出找人聊天,一般八九点会回家。当晚9时许,当宋某骑着摩托车回家经过此路段时,宋仲开便举枪向宋某背部开枪射击。宋某当场倒地,后在送医院途中死亡。案发后,宋仲开携枪逃离现场,并在途中将枪折断扔到山沟里,逃往揭西县以捡垃圾为生。2004年1月间,逃亡了4年的宋仲开难耐思亲之苦,便前往中山市,想在中山市大涌镇打工的儿子家过一个安稳的新年。没想到,刚到两天,即被中山市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仲开犯罪后果严重。鉴于本案系由邻里纠纷的民间矛盾激化引发,被害人宋某对本案的引发有一定的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曾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