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降价补偿首现哈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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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23日19:47 新晚报 |
本报讯 (记者谭启首赵振宇)8月31日,王女士花16.1万元购买了一辆伊兰特轿车,第二天,同款车降价1000元,一周后又降了1万元。王女士找到经销商讨说法,但面对厂家的降价行为,经销商也无可奈何。日前,我市某汽车销售公司率先打出了汽车降价补偿的广告,承诺消费者购买的汽车在明年1月前降价,将现金补偿降价差额。 据了解,汽车降价补偿在深圳等城市已经出现,但我市车行始终没有明确提出。记者 昨天在机场路的哈市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看到,该公司销售的一款汽车打出了降价补偿承诺。据介绍,该行为属厂家行为,主要是为了稳定消费者心理,防止消费者因害怕降价而持币待购,此政策推出后,他们会在规定时间内降价一次,兑现承诺。但据了解,我市汽车销售行大多没有降价补偿的规定。据北京现代汽车亿发鸿运销售服务店经理介绍,中档轿车与经济型轿车的降价空间不同,经历几次降价,已没有空间为消费者补偿,只能以优惠的方式“暗补”。9月7日某款车的大幅降价引来此前购买该车消费者的不满,他们已对9月1日后购买汽车的部分消费者作出了赠送免费保养等售后服务的“暗补”。某款车今年面向所有老顾客推出的几次免费检车就是一种变相的补偿。 黑龙江省高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滨说,付款、交车后,买卖双方间的合同履行完毕并生效,厂商对其产品进行价格调整,调整范围亦在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不存在欺诈行为。 |